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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廉事 | 编外不是法外,这名临聘人员收下2万元却丢了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22    浏览量:

“方晓庆案例对我们非常有教育意义。原先我也以为自己只是一个‘临时工’,机关单位的条条框框管不到我,平时也不去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听了这个案例后,我明白了编外不是法外,只要行使公权力,就一定要依法依规,不然像他这样贪小利、丢了工作,真是得不偿失!”龙港市一名临聘人员在接受警示教育后深有感触地说。近日,龙港市以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舥艚中队临聘人员方晓庆案例为鉴,组织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开展警示教育。

该市监委查办的临聘人员方晓庆违法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起到了查办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案例回顾

       2018年年初,建筑工程承包商陈某某承包原龙港镇县后村龙巴公路东侧两幢六层楼房建设工程。建设初期,原龙港镇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局舥艚中队在巡查中发现上述两幢房屋存在地梁超高、阳台外拓等情况,要求限期整改。

  接到整改通知后,陈某某想到的不是整改,而是想到了其所在执法局舥艚中队上班的朋友方晓庆。2018年4月,陈某某找到方晓庆,请托其对该中队巡查发现的问题予以“关照”,并送上2万元“感谢费”。

  “我是个临聘人员,纪律法规这些管不到我头上,而且还是熟人找我,应该不会说出去的,收下了也没人知道。”方晓庆心里暗自思忖。就这样,贪欲战胜了理智,方晓庆心存侥幸地收下了这笔钱。

  之后,在方晓庆的“关照”下,陈某某在未对地梁超高、阳台外拓等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下,建成两幢六层房屋并交付使用。

  接到有关问题线索后,龙港市监委立即展开调查。经查,2018年4月,方晓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涉嫌受贿。因方晓庆非中共党员,且受贿金额未达刑事犯罪追诉标准,2021年4月,方晓庆被作辞退处理,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以案为鉴

        编外不是法外,临聘人员不应成为廉政教育的盲区。然而,部分机关单位对此缺乏认识,对临聘人员缺少常态化的廉洁履职教育,没有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导致个别临聘人员法律观念淡薄,甚至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我们在监督中发现,个别单位认为编外人员从事的只是辅助性工作,工作权限小,想当然认为不会出现腐败问题,忽视了对他们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龙港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但该案例警醒我们,临聘人员也有‘腐化变质’风险,不应是教育监督的盲区,要进一步强化临聘人员行为规范,健全选聘、教育、作风、考评、监督等一揽子管理制度,不让临聘人员游离于监管之外。”

  临聘人员身份不是躲避监督的挡箭牌,只要行使公权力,都是监察范围,只要涉嫌违法,都要依法追究。下一步,龙港市纪委市监委既严肃查处临聘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也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对因监管不力,导致临聘人员违纪违法并产生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问责,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全面筑牢反腐倡廉的铜墙铁壁。

 (来源:龙港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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